2020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劳动合同的百分之几?单位不给交社保违法吗?

已被浏览1044次 更新日期:2020-07-09

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劳动合同的百分之八十。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协商约定的考察期,但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中,也就是说,劳动者实际上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国家社保暂行条例中有规定是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公司需给员工买社保,如果试用期为一个月的话,可以转正后再买。但如果试用期超过一个月,必须在一个月内买社保。否则就违法了。

根于相关劳动法相关规定可以推出,要求员工签订七天无工资试用期属于违法行为。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由此可见,尽管法律没有具体的规范约定,但是根于相关劳动法可以推出,该做法是违法行为。河南京港律师事务所转载大律师网新闻

contact us

联系我们

使命担当
在线
咨询
舍我其谁